本文是在實地調查、理論探討和資料分析的基礎上做出的。儘管作者相信自己做出的判斷是基 本準確的,但該命題統計數據的缺乏,使本報告的定性研究重于定量研究,這顯然是一個不足,但理清思路却應是首先要完成的任務。况且我們立論的基礎是“不爭 的事實”。也即是說,人們已確認這種事實或相信這種事實,是任何一個不懷偏見的人,只要他以隨機抽樣的方法調查10個企業,再與10個以上的民工做私下交 談,他都大體會確認這“不爭的事實”。 我們2004年實地調查的地點:廣西南寧市及其轄武鳴、邕寧、隆安、馬廠、上林、橫縣、賓陽等7個縣;安徽省合肥市、蚌埠市、滁州市及其轄鳳陽縣;河北省石家莊市、衡水市、涿州市、清河縣;廣東省廣州市及其轄花都區、番禺區;天津市;山西省長治市及其轄郊縣;四川省及成都市金堂縣、雙流縣。上述這些地方有些是民工輸出地,有些是民工輸入地,我們召開了十幾個座談會,考察了幾十家企業,除與各級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交流外,還設法與十幾位民工做了私下交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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